昌吉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关于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予以报告。
一、概述
我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昌吉市司法局网站审核发布信息领导责任制》《昌吉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根据市保密局相关要求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完善了《“法治昌吉”微信公众号发文台账》。同时,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依照申请公开或说明理由。在公开中,严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守国家秘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按时上传公开内容,上传信息均“三审三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司法行政系统中心工作,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事项;(二)领导成员;(三)部门职责;(四)内设机构。
按照条例要求,本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通过本局门户网站、局机关公示栏、法治昌吉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一年来,在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40 条,重点公布了全市人民调解专家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法规,其中无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公众可通过网络进行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及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相关保密规定,我局预算、决算数据中涉密数据,已向市财政局申请不予公开,其余预算、决算数据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四、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力量,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务会等不定期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指导解决具体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可靠保障。加强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业务程序、流程的公示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及时按照要求更新信息,增加双随机一公开事项,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做好信息公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昌吉市司法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