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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2 11:07:47 来源: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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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公开我局201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住建局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务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工作业务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公开监督,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城市建设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局信息服务水平,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类别如下:普发文件15条,占26.8%;重大项目建设类信息32条,占57.1%;“双随机、一公开”5条,占8.9%;批准服务信息4条,占7.2%。

(二)公开信息的形式

1、在昌吉市人民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网址:http://www.cjs.gov.cn/info/nIndex.jsp?node_id=GKcjszj&cat_id=24263

2、大屏幕电子显示器:住建局在一楼大厅安装了LED大屏幕电子显示器,利用LED大屏幕电子显示器滚动显示单位最近开展的各项活动及项目进展情况。

3、媒体宣传:2018年市住建局被区、州、市各类媒体采用稿件98条,住建局网站发布信息56条。开展信息保密自查一次,经查,发布信息均有领导签字审核后发布,符合保密制度,所有发布信息均有登记在册。

3、咨询、查询方式。

地址: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办公室;邮编:831100;电话:0994-2525211;QQ:29706248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收到需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信息公开的工作,积极投入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服务群众、方便社会各界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四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力争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电政办的领导和支持下,抓好抓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五是结合市政府电子政务工作要求,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做好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加强网络监测及维护,确保政务网络安全、畅通,继续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做好维护网络安全的工作,加大网络安全保密检查,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2019年我们将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工作规程和办事承诺,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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