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市民政局按照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昌吉市民政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民政业务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严格保密审查,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将民政政策法规、重大民生项目完成情况等内容第一时间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发布。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认真对照《条例》对本局政务信息进行梳理,设置固定公开栏,并按照制定的《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及领导审批程序,对民政政策、办事流程等文件定期进行公示,通过电子政务网对领导分工、职责、三公经费、重大民生建设项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公开政务信息74条。在一楼大厅安装意见箱,主动接受办事人员对民政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0年,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大力开展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法律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三是切实加强对各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上报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科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昌吉市民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