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关于报送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进行编写,采用了通知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利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政务服务的手段之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到日常工作。按照《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逐一把关,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以水利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为基础,行业重大工程建设、水利发展总体规划、计划及进展和完成情况、水环境提升、河长制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为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水利重点工作,专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作为对局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修订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程序,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由行政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实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办理,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负责提供需公开信息的起草、基础数据校准,党建办信息的校核、修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报,对照平台公开目录要求,做到一一对应,坚持一月一更新。2019年,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47条,其中:主动公开47条,重点公布了水利相关文件、执行法规条例、2019年预决算、行政处罚、重大项目信息、河长制、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此外,在楼道设有政务公开栏,对需要公示的内容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广大干群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对于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积极性和主动性层面意识不足。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仍需提升。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还需要扩大项目主线数量;同时着重加强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河长制工作新闻类动态信息较多,带数据、带做法、带步骤的进展类、成效类、通报类信息较少。
二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文件属性认定制度等,部分还未能及时建立和优化。
四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是兼职,或多或少的存在对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不足等问题。
2、改进情况
一是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同步抓好新媒体日常运行维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原创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应公开的做到全部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确保处事公正、办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