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9464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领导成员7条,部门职责1条,内设机构15条,文件4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行政处罚13条,质量抽检14条,其他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没有单独建设信息公开平台。目前,我局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三审三校”的要求,遵循“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拟在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建立审查记录档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落实各项任务,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科室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创造性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条理化、制度化建设仍需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更制度化、更条理化和更规范化,我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到细致;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公开市场监管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