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中山路街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在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由中山路街道办事处编制。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2019年,中山路街道通过媒体、报纸、公众号等媒介共公开政府信息87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主要工作包括:
(一)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制度,执行政府信息制作保存前的保密审查制度,从源头和制度上保证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高效的公开,增加政府信息的通明度,便于政府信息的公开和公民的查阅,从而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
中山路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积极支持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选派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按要求将2019年中山路街道信息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经审批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进行了发布。
(二)建立健全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过程中,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建立了相关制度,健全了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信息公开制度。还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和公开台帐制度等,抓好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山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能够系统的反映街道发文数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情况,为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摸清政府信息底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我街道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我们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时效。
一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街道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并对发布的各类信息进行整理,为社会提供完整、准确、详细的信息。增加信息查询点功能,提供多种简单、易操作的查询方式,方便群众查询中山路街道发布的各类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