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在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由我局专人编制。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的学习宣传
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依法统计,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统计质量和执法水平,并对全年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公开网上和统计局专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3篇,编印《2018年昌吉市统计年鉴》200册,发布《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期,编印《昌吉市统计月报》12期,编发《统计研究》12期。二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四是平台建设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并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方面还不够全面,相关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等。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