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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02-10 11:14:52 来源:昌吉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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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采用数据统计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吉市发改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及《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以提高公开效率、促进公开透明为重点,突出我委工作职责,持续加强对公开栏目中执行法规条例、价格信息、批准服务信息,重点项目建设等子栏目的信息公开,逐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昌吉市发改委充分利用政务信息网站平台主动面向社会公开本委职责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性文件,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及时转发自治区、州级价格收费相关文件等。全年在网站公布信息共计66条,领导成员信息2条,价格信息文件35条,批准结果信息18条,重大项目建设信息5条,文件信息3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昌吉市发改委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并按时办理并回复当事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4月及时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务,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有领导分管、有科室负责、有专人承办,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

2、建立健全制度。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昌吉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发改委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制度》、《发改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相关制度。

3、规范公开管理。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公文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报备、查阅、公开等过程中贯彻始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委网站现由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管理,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本委信息维护工作,目前网站设置公开事项、领导成员、部门职责、内设机构4个版块。其中公开事项根据发改委工作实际划分为10个专栏:文件、执行法规条例、价格信息、公共资源配置、定价收费清单、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项目建设、批准结果信息、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在领导成员、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目录中公开领导、部门和本委属单位及各科室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网站信息更新发布及时,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能满足当前形势变化及群众个性化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其中公共资源配置、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两个栏目内容不丰富。

2021年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针对存在问题,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及政治站位,加强人员培训学习,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采集和编辑能力,加强各科室协同联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共同完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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