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局编制形成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州、市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增强项目代建过程中政务公开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代建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明确责任科室和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指导,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规范开展,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持续设立并完善《政务公开栏》,对机构职能、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季度性考核结果、值班安排等进行了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年共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文件50余件;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公开如下,2020年政府采购计划公开项目共计33项内容,其中工程类21项,预算金额20599263.31元;货物类10项,预算金额6876317.98元,服务类2项,预算金额70000元,以上三类共计27545581.29元。其他事项均无涉及我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