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自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城管局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2020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60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6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3条,各类文件13条、法律法规条款28。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别是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将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将重点篇目纳入中心组、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照城管系统工作职能,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四)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城管局实际,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定1名政治素质高、责任性强的干部负责网页的维护管理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密码保密管理。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系列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类型不多、范围较小,公开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较为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工作队伍不稳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还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的问题,政务公开的便民为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继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学习,充分认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专职工作人员,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