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根据《条例》和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我局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紧贴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我们一直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成立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事项的实施,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将政务公开纳入2020年度水利重点工作,作为对局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2.加大公开力度,加强解读政策。按照重要政策出台后,相关解读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开的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公开力度。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工作目标,全面完成了州级河长下达任务及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关注民情民意,积极回应关切。认真做好涉水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的回应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做到快速反应。今年共接受市长信箱件7件,都能及时依法向市民回复和解决有关诉求。
4.积极主动公开,推动决策落实。对照政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做到一一对应,所有内容全部在市水利局网站进行公开。包括机构信息、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内设机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准确、及时、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权力、责任、准入清单,做到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事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20年,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信息61条,其中:主动公开61条,重点公布了水利相关文件、执行法规条例、2020年预决算、行政处罚、重大项目信息、河长制、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依申请公开:0条。此外,在楼道设有政务公开栏,对需要公示的内容以及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示,接受广大干群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政务公开工作只满足于按部就班、及时整改,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和办法思考不多、探索不多,对于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运用工作研究不深、理解不透,积极性和主动性层面意识不足。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质量仍需提升。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还需要扩大项目主线数量;同时着重加强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有关信息等公开。河长制工作新闻类动态信息较多,带数据、带做法、带步骤的进展类、成效类、通报类信息较少。
三是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文件属性认定制度等,部分还未能及时建立和优化。
2.改进情况
一是结合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修订完善局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和公开流程。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操作。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务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形式,落实好“三审三校”制度,同步抓好新媒体日常运行维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原创信息的公开力度,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收藏工作,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