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函》、《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1]629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 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21年度的内部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依法公开项目工作信息,全力 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年在代建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文件共计51件,人事信息公开5件,“三公”经费信息公开12件,常态化信息公开12件,文明劝导信息公开1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高 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和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指导,有力保障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规范开展,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设有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审核,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市项目代建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但距离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个别政务信息公开不全面。
2022年将结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及时发布信息,提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发布局内部公开信息;二是注重源头把控,除涉密文件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文件,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我 局内部政务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方式,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切实抓好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和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