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至工作的函》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本报告是根据《条例》要求,由我局专人编制。
(一)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做好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在市人民政府公开网上和统计局专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21篇,编印《2020年昌吉市统计年鉴》150册,发布《昌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期,编印《昌吉市统计月报》11期,编发《统计研究》12期。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未收到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五)平台建设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更新网站栏目。
(六)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效率较低,一些应公开的内容、需要及时更新的信息未能及时更新,更新相对滞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重视程度。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人员培训,落实各项要求,切实提高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努力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吉市统计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