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昌吉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依规对信息进行公开,包含工作动态、安全等各领域工作。我局按照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抓落实”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进行调整,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我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要求等。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查处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及对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行为的责任追究。2021年,昌吉市公安局共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611条,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通过公众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50条。
(二)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府服务融合发展。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和发证窗口,实现6个专业大队的102条审批服务事项窗口受理。对各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规范、整合和优化,切实压缩审批时间,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流程再造、并联办理等方式,建立起各审批阶段“一个部门牵头、多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在办事申请、结果送达等环节为申请人提供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最大程度地为减少群众和企业跑腿次数,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信息公开渠道在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吉警苑等网络平台,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安排专门人员定时对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2021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8条。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公开信息50余条。
(四)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舆情研判和回应引导能力。同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力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列入昌吉市公安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等。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正: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在新的一年进一步整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昌吉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