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住建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目标,坚持项目化推动工作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建设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推动我市城乡建设取得新发展。截止2022年12月31日,住建局门户网站各板块更新政务信息10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件,依申请公开0件,政府信息管理0件,其中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平台建设0件,监督保障0件。
一、总体情况
围绕2022年我局重要工作,城乡建设、建筑企业、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等相关工作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全面推进城建项目复工复产、督促抓好建筑企业、市政公用行业、保障小区、房地产业等住建领域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在线访谈、问卷调查、意见征集活动,有效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建筑产业,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开展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公开城乡建设类、建筑企业类、房地产管理类等政府信息共1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落实机制,严格执行《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审核把关。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同时成立调整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网评员队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等,明确相关职责,共同监督管理我局政府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昌吉市政府要求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组成部门—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栏目公开政务信息。依职能设立城乡建设、建筑企业、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等栏目,结合实际,按照规定主动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以电子化形式上传至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住建局对应的栏目。由局办公室牵头,指定专人负责全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要求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能分管领导认真审阅,由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核,层层严格把关政务公开信息内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公开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内容关、格式关、文字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渠道有待拓宽。我局政务公开的渠道主要是政务信息网上公开,覆盖范围有限,群众知晓相关政策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公开的效果。二是存在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的想法,没有为提高工作水平、服务质量积极想办法、出对策的想法。
改进措施:一是以学习教育为途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把学习作为自觉行为。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围绕住房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公用事业等事项,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政策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同时,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三是把日常工作管理融入政务信息公开,准时发布政务动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落实信息公开跟踪检查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局政务信息公开及对公开政务信息落实跟踪检查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27件,政协委员提案议案16件,州政协提案12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反馈情况满意。
(二)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按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住建局预决算情况。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