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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7 18:04: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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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质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昌吉市税务局通过各种媒介公开各类信息共216601条。一是定期发布欠税公告和非正常户公告。2022年度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开欠税公告4次,涉及纳税人1202户次;公开非正常户公告12次,涉及纳税人884户次。二是及时公开税收业务事项,在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3006条,行政处罚2028条,通过政务平台公布税务业务事项193条。三是多渠道宣传税收政策。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和LED屏等公开税收优惠政策166条,办税服务厅电视滚动播放税务宣传片4部,通过12366税企互动平台推送税收政策宣传15批次37204条、业务提醒短信173906余条。四是依托各类媒体加强新闻宣传。2022年共在各类新闻媒体刊登新闻稿件72篇,发布政策原创作品4条,制作并展播税收宣传视频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和推动落实。积极与网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登记和记录手续,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对不宜公开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专人集中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向纳税人缴费人推广“新疆电子税务局消息中心”微信平台,实现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与企业微信等信息互联互通,拓展多元化的消息送达渠道,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随时进行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积极配合州局办公室通过昌吉州税务局“两微一端”等渠道开展宣传,通过短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机制

对内强化政务公开考评问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外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评议。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及时公开涉税涉费服务及投诉电话,做好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反馈,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入户走访等方式收集纳税人需求,让社会公众对税务部门的了解更及时、渠道更多样、监督更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内部部门间工作衔接不顺畅,与政府其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需要加强,联动共赢的工作机制有待推进。二是专业知识培训渠道缺乏。目前我局负责政务公开人员为兼职,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学习不够,工作效率和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加强了各项涉税新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公开。二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和纳税人公开需求,及时更新和发布信息,坚持信息公开不间断,进一步增进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改进成效:一是通过加强学习,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信息公开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显著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做到多种渠道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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