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昌吉市发改委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加大领导落实力度,强化科室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的收集、归类、公开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昌吉市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着重要求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全年年我委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60条,其中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印发各类文件30条,我委发布惠民信息4条,企业备案项目20条,项目批复意见3条,公示整改情况3项,涉及行业发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价格收费、重大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发改委下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发改委主任担任,负责统筹工作,成员由各科室科长(负责人)担任,负责对照各自工作职能,及时提供公开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设工作人员1名,具体承办我委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市发改委紧扣年度工作,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引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新媒体形式的基础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发改委专栏集中发布和转载重要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执行法规条例、价格信息、重大项目建设、批准结果信息等信息,除常规性公开内容以外,我委还公开了专项治理“征信修复”问题投诉举报电话,为市场主体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来提供渠道,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官方渠道咨询、反馈问题,确保对外信息发布的安全可靠。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央、区、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昌吉市发改委《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多项监督保障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人员考核,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卓有成效,但面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政策咨询的更高要求,还存在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的问题。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推进单位各科室之间的业务交流和沟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