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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6:18:40 来源: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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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吉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全市财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国家、区州市关于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现将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流程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面完成了各项信息公开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年初,局党组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党政办全体成员组成,设有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一步加强与各类财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2023年全年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财政工作信息186条,包括机构职能类、内设机构类、工作动态类、规范性文件类、财政预决算类、三公经费类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2023年我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性。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前填写《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单》,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安全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安排专业人员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和平台,并定期缴纳维护费用。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将互联网打造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结合我局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便民服务工作力度,清理规范并公开了政府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实行领导负责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2023年开展政府信息工作检查考核2次,进一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按期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未能及时有效提供有效信息;二是对《条例》理解不够,专业技能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公开信息分类不准确,格式编制不准,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改进的措施:

(一)切实加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科室对信息公开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努力增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各科室的协作能力,确保科室间信息通畅,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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