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率先在全州对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奖励
2020-01-02 18:54:11
来源:市政办信息科
昌吉市将扶贫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首位,举全市之力抓好精准扶贫工作。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群体自主创业,昌吉市针对毕业5年内(自领取毕业证之日起)的新疆籍大专及以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昌吉州户籍贫困家庭劳动力,在昌吉市辖区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自办理营业执照之日起)仍处于稳定经营状态,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主创业人员,按照个人创业成功1万元、团队创业成功最高不超过3万元(按创业人数每人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租房补贴按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以户为单位)稳定经营期间实际支付场地租金,给予一次性最高6000元的房租补贴,实际支付场地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按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申报时前一个月实际录用在岗并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含1年)社会保险费的人数,按照每吸纳1人1000元,最高5万元标准执行。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1人,发放金额840万元,发放创业引导性资金650万元。(市人社局 成佳洁)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