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出台关心关爱企业家十三条措施
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关心关爱企业家浓厚氛围,充分激发企业家以更大力度干事创业、做大做强,努力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为昌吉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昌吉市近日出台了关心关爱企业家十三条措施(试行)。
一、畅通政商、昌商沟通交流渠道。建立市四套班子、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联系对口帮扶企业及科级干部服务制度,做好惠企政策宣传、促进项目落地、协调解决难题及帮助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市长热线0994—12345”作用,进一步拓宽诉求渠道。在市营商环境中心设立企业联络员工作办公室,建立首席回复员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搭建党委、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联系平台,每季、月召开“政企座谈会”“企业家沙龙”或“企业家论坛”等交流会,分享企业先进经验,倾听企业意见建议,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以“乡情、亲情、友情、商情”为纽带,搭建昌商交流平台,深化商会之间、会员之间互利合作,实现商会助企抱团发展。出台涉及企业的各项政策,征求商会及企业代表意见,事后及时掌握政策执行效果,保证政策有效执行。设立民营企业家公众号,实现产业引导、政策宣传、交流互动。
二、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快审机制,加大企业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企业家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在处理涉企案件中,依法审慎限制企业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依法审慎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案件时,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依法打击处理不合市场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稳定环境。
三、开通优秀企业家绿色服务通道。每年确定昌吉市优秀企业家名单,发放绿色通道服务卡。为优秀企业家及家庭成员开通健康体检绿色通道,安排二级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服务,为优秀企业家及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安排居住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并提供市辖区优质医疗资源、专科特色门诊等相关信息。为家庭成员中65岁以上老人及慢性病、糖尿病患者提供定期跟踪随访服务。为优秀企业家子女就学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入学政策,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无条件安排优秀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对符合参加新疆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招生录取可根据考生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至达到非指标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并安排专人提供高考有关咨询工作。对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优先安排其子女到中职学校选择专业就读。
四、建立“无事不扰”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制定年度涉企检查工作计划,每年3月底前将涉企检查计划报市减负办备案。同一行政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检查事项不得进行重复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检查的,不得实施多头检查。让企业心无旁骛抓好生产经营,为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减少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除涉及安全生产、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处理突发事件等重大事项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事项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对企业的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场地进行行政检查,如有违反制度进行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并可向市纪委监委举报投诉。
五、建立完善企业家容错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纠错的文化和社会氛围,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对企业家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由于缺乏经验、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出现的轻微触犯法律法规行为,未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可视情节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有碍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负面信息及恶意造谣企业和企业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六、加大精准金融施策力度。强化金融机构纾困政策落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注重企业信用建设,打造金融安全区,对有实力、前景好的企业提供金融帮助。积极推动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各项信贷政策,守住金融风险底线。设立民营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完善“政银保担企”合作长效机制,努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打造金融超市,方便企业与银行对接;不断丰富金融产品,让金融机构以更低、更加符合昌吉企业的产品,助推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发行私募、短融等。加大企业上市扶持培训力度,辅导有上市前景的企业,更快、更好的上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支持个人和企业就业创业。依法挽救陷入困境的优质企业,成立专班,丰富帮扶方式,促进银企配合,使优质企业摆脱困境。持续实施“引金入昌”工程,积极引进各大金融机构入驻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投资环境。
七、完善企业家荣誉激励机制。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每年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家典型,在市级媒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专栏下开设子栏“昌吉企业家”,对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进行宣传报道。对政治合格、履行社会责任突出的企业家,优先推荐为市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或推荐为中央、区州市荣誉称号候选人。党委、政府召开的经济和产业发展类会议,邀请一定比例的企业家参加,并安排企业家在会场前排位置参会,推动形成“尊商、重商、亲商、护商”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建立健全投资与服务机制。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置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试点工作。打造“企业家驿站”,优化面向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为企业家来昌投资、注册、政策咨询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服务和帮助。针对多头管理审批,形成各项联动服务机制,在市场准入、项目投资、审批许可、招商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的市场空间。优化政府采购,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前提下,优先购买本地产品或服务。把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条款作为“负面清单”;同时开列“正面清单”,划定“安全区”,给予党员干部不越出红线边界的“松绑”政策,鼓励各级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热情、主动搞好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九、加大企业家培养力度。突出抓好科研、青年型等企业家培养,注重在优秀企业家中发展一批党员,让他们成为党组织战斗堡垒中的一份子。将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列入全市年度培训计划,分批分层分类开展企业家培训。支持疆内外高等院校、商会等开展精准化的党建业务培训、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科技培训、管理培训、法规培训,全面增强企业家发现机会、整合资源、创造价值、回馈社会的能力。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发挥企业家组织的积极作用,培育年轻一代企业家。支持企业家创新发展,激发企业家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培养企业家科学素养。
十、引导企业家主动服务社会。增强企业家履行社会责任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常态化落实各项维稳措施,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应急处置综合能力。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奉献爱心,积极主动参与公益慈善、扶贫帮困等工作,自觉做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的模范。引导企业家认识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振兴和发展实体经济、推动昌吉市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做更大贡献。完善企业家参与昌吉重点发展战略实施机制,鼓励企业家积极投身“丝绸之路经济带”“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为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
十一、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引导企业家自觉依法合规经营、依法治企和依法维权,强化诚信意识,主动抵制逃税漏税、制假贩假、污染环境、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在遵纪守法方面争取社会表率。党员企业家要争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模范。激励引导企业家自强不息、勤俭节约,反对享乐主义,力戒奢靡之风,保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
十二、全面依法治理改善诚信环境。加强诚信建设,下大力气开展专项清欠行动。严格落实兑现中央、区、州、市各项惠企政策,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政策规定,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改善社会诚信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公开执法事项职责权限,对欠薪欠贷、欠税欠费等企业不诚信行为进行清理。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法人代表、社会公民诚信档案。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信息纳入诚信信息,对失信单位、个人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筑牢诚信“高压线”。
十三、建立企业评议部门制度。建立“企业家满意度”评价体系,每年组织不同行业的100家企业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集中评议,围绕“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服务措施、服务质量和效率、办事公开、依法行政和规范权力运行、清正廉洁”等情况作出评价。推进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改进作风,提高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为企业发展服务的效能和水平。评议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评议结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排名后两位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年排名后两位的,对领导班子进行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