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红: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昌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王天红始终秉承敬业奉献忠于党、公平正义为人民的理念,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一丝不苟,认真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让各族群众感受到公正司法和公平正义。他的敬业精神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被评为昌吉市第六届敬业奉献道德模范。
今天上午,记者见到了王天红,他正在为一起调解成功的民事纠纷案件出具调解书,确保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如期结案。当事人李峰林告诉记者,自己出租房屋的租金一直都索要无果,他将被告方告上了法庭,但由于被告拒不到庭,案件陷入困境,多亏王天红找到被告,通过多次的沟通交流,最终达成一致,将这起民事案件调解成功。
李峰林说,虽然我们是第一次打交道,但是通过这个案件,我真实地看到了一名法官对待案件,无论大小都认真负责,对当事人热情服务、公正司法,我非常满意他的这种态度。
这只是王天红工作的一个缩影。从事司法工作9年来,他扎根基层审判一线,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缜密的逻辑思维办理经手的每一起案件,每当面对重大复杂的疑难案件时,他总是冲锋在前、敢于担当,在关键时刻顶得上,受到了同事和领导的认可。
王天红的同事马彦燕说,他自己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爱岗奉献,对我们也严格要求、一丝不苟。他的这种敬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昌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辉表示,在同事生病、请假,或有其它事情不能承办案件时,他都主动认领任务,自己生病住院时也没有忘记工作,在病床上还起草着判决书,这确实很让我们感动,为我们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
这些年来,王天红先后审理了1631件民事案件,结案率为96.85%,群众满意度98%。由于业绩突出,王天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自治区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还多次受到州、市人民法院的表彰。
王天红说,我会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认认真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法治昌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成石麟 通讯员 李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