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水价下调政策为个体工商户减负
近期,我市出台阶段性降低供排水价格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用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阶段性下调10%,为个体工商户减负。
日前,记者在位于红星东路的丝路东方虾仁水饺店看到,工作人员正忙着包饺子,还不到中午,已有顾客陆续进店就餐。政府阶段性降低供排水价格政策的出台,为这家店减免了部分水费。
丝路东方虾仁水饺前厅主管王璐:“我们一个季度的水费大概4000元左右,这两次减免政策大概给我们节约了七八百块钱左右,让我们商户感觉到很暖心,特别感谢政府。”
享受此次水价下调的个体工商户以市行政审批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下调时间为2020年9月1号至12月31号。其中,用水价格下调10%,从每立方米5.2元下调为每立方米4.68元;污水处理费下调10%,从每立方米2元下调为每立方米1.8元;超出定额用水量和执行特行用水价格的部分不享受优惠。此外,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无力足额缴纳水费的,可向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缓交。
个体工商户曹存瑞:“在这要非常感谢政府给我们大力支持,我们商户有信心,把我们的店面经营得更好。”
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黄江:“我们清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昌吉市惠企利民共渡难关12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咱们这个个体工商户知道这个优惠政策,本次涉及的有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优惠范围是咱们的供排水,优惠幅度预计在20万左右。”(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