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23日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长马红军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十三五”时期和2020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六次、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昌吉篇章,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昌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