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01-26 14:26:17
来源: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1月23日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昌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理检察长刘宇明所作的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昌吉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昌吉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区、州、市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发展、促进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