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2月1日下午,昌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会议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和自治州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分析当前昌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进一步统一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通报了《昌吉市近期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对2023年2月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州党委常委、市委书记李长江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州党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昌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对昌吉市进一步改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践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用非常之力、下恒久之功,不断推动昌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向好。
李长江强调,要聚焦工作重点,精准落实各项措施。在燃煤治理、抑尘管控、降低污染源等方面对照各级督查反馈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扛起职责,尽职尽责。牢固树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必须认真落实好各项措施,把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到位。要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李长江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各市领导要坚持“一线工作法”,经常性到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检查指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要把2月份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各部门联动,严格执行同防同治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主动会商、积极沟通,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纪委监委要围绕市委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昌吉市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昌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全市各族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共享生态福祉。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长江主持会议,市领导姚进、柳学珍、王洪霞、平宪勇、木合牙提、吕成、延亮等参加会议。(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