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24年1月4日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2024-01-09 10:54:52
来源:中国昌吉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4年1月15日至17日在昌吉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大会发言;其他有关事项。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