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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

2021-11-02 09:35:13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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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昌吉网讯(实习记者任世豪)10月28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

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翠玲传达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建新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州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州2021年节约能源工作情况的报告,州水利局关于2021年水利工作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自治州城乡网格化管理服务条例(草案)》(二审)、《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修正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和州人民政府关于昌吉州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关于自治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前还举行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专题讲座。会议期间组织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围绕“学习贯彻中央人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新时代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水平”进行了座谈。

会议指出,州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自治州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世界同发展,在守正创新务实笃行中展现担当,要始终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给未来五年人大工作打好基础。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丽君、海拉提·包开、王立新出席会议;州人民政府、州监察委员会及州法检两院领导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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