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文明过节”倡议书
春节即将来临,为弘扬优良传统,抵制歪风邪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佳节,昌吉市纪委监委在此向全体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等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以律己,以上率下,坚决抵制“四风”。
二、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20年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规定。
三、要强化自我约束,远离“红线”:决不用公款赠送节礼;决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决不组织或参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活动;决不组织或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活动;决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决不在工作日饮酒或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决不利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四、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住家人,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共倡廉洁之风、共建廉洁之家,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五、严肃纪律,坚守岗位。要立足岗位,认真履行节日期间的值班、带班工作,注意节日期间的安全保障,确保度过一个安全、温馨的节日。
六、严肃执纪,强化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积极配合纪委监委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违规违纪现象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动真格、抓典型,确保风纪严明、令行禁止。
杜渐防萌,害除福至。节日期间是各种不正之风的易发、高发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坚守纪律的“高线”和“底线”,经受住节日“廉关”的考验,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为自己、为亲人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蔚蓝天空。
中共昌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昌吉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