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商场、超市等场所疫情防控指南(一)

2020-03-10 12:53:04 来源: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字体: 打印

这两天,我市各大商场、超市陆续恢复营业,这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多技术性要求。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如何做好营业中的卫生管理、清洁消毒等工作。

营业中的卫生管理:

(一)实施人员体温检测。应当在经营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每位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

(二)加强室内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运行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周对开放式冷却塔、过滤网、过滤器等设备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三)合理使用电梯。限制每次乘坐电梯的人数,乘梯时相互之间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乘坐厢式电梯,低楼层购物推荐走安全通道。

(四)缩短顾客等候时间。应当控制高峰时期客流量,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同时进入顾客人数。物品尽量提前包装标价,便于顾客直接结算。

(五)卫生间保洁。使用卫生间时,应当打开排气扇。使用完毕后,应当盖上马桶盖再冲水。

(六)垃圾清运处理。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

清洁与消毒:

(一)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建议每天至少在营业前和结束后各消毒一次,可根据客流量情况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二)垃圾桶消毒。可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三)卫生洁具消毒。卫生洁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四)工作服消毒。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五)方便顾客洗手。确保经营场所内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在问询台和收银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昌吉市融媒体中心  买苗)

责任编辑:陶美玲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