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 ——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大美昌吉建设的参与和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关系到我们每位市民的切身利益。作为这座城市的主人,您既是森林城市的建设者,更是森林城市的受益者。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好城市建设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17年6月开始,集中三年时间积极争创“国家森林城市”,通过大力推进城镇园林化、通道林荫化、城郊森林化、庭院花园化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要求高,任务重,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参与,合力共建。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标准,并经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授牌的城市。主要建设指标包括市域森林覆盖率2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1平方米以上,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90%以上等5大体系40项指标。
森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绿色名片,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社会角度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谋求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从经济角度看,城市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招商引资、吸引各类生产要素的强大“磁体”,通过森林城市创建切实改善环境,正是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提升城市发展竞争力的有效途径。从维护群众利益看,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载体,切实搞好生态建设,改善空气质量、净化地下水源、美化城市环境,让森林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走进工厂、走进校园、走进军营,把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搬到老百姓的身边,使城乡居民可以更直接地享受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果。
建设美好家园,创建森林城市离不开每个市民的大力支持,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植一片林、共播一片绿,积极投身森林城市建设,争做生态文明的参与者、宣传者和呵护者,植绿、爱绿、护绿、兴绿,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具体实践活动中来,为建设“山更青、地更绿、天更蓝、水更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昌吉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