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0年1月,受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要
新疆昌吉市硫磺沟矿区西起马道沟,紧邻呼图壁县白杨河矿区;东至乌鲁木齐城市规划边界,与乌鲁木齐市接壤,矿区东北距乌鲁木齐市40km,北距昌吉市50km,头屯河以西行政区划属昌吉市管辖,以东属乌鲁木齐县管辖。硫磺沟矿区东西长约30~56km,南北宽约43km,面积约1791km2。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14′01″;北纬43°34′44″。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208室
联 系 人:步心刚 联系电话:0994-25967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石梅珠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0991-451332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