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0-06-23 11:27:50
来源:市民团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2018〕65号)精神,根据全国及区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规定,结合2019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届满 零基启动”工作,现将拟推荐的昌吉市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示范区(4个)
三工镇、二六工镇、延安北路街道、宁边路街道
二、示范单位(14个)
大西渠镇玉堂村、榆树沟镇榆树沟村、建国路街道和畅园社区、宁边路街道西街社区、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广旅局、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市第二中学、市第一幼儿园、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宁边路街道西圣观音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反映。(党政综合楼117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2日—6月26日
监督电话:0994-2329557
昌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