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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昌吉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20-11-27 17:59:18 来源:昌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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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2020年对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新政教督〔2020〕7号)、自治州《2020年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的方案》要求,昌吉市人民政府严格对照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逐条梳理,认真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1.建立县(市)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

昌吉市委、市政府把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摆在首位,紧抓思政教育,坚持“三全”育人,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基。建立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三进两联一交友”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方案》,市领导多次深入联系点学校,常态化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思想政治教育、慰问师生活动、师生座谈会,调研指导学校复课复学工作。

2.县(市)党委、政府将教材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治领导和工作指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材管理工作,坚持党管教材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严格落实教材选用制度,严把教材征订和教辅审查政治关,组织专题调研,听取专项汇报,把牢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组建教育系统审读专家队伍,对全市教材管理审查、抽查,确保教材征订、管理和使用绝对安全。

3.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全覆盖。

昌吉市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市委教育工委、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多级组织架构,昌吉市教育系统现设党组1个,党委1个,总支9个,支部73个(含公办中小学幼儿园61个、新兴党组织10个,机关支部2个,校外培训机构党支部3个),实现了党组织全覆盖。

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19-2020年,在市委组织部门的统筹下,对近20名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进行了调整,配齐配强了4所乡镇中心校的领导班子,加强了学校的执行力。涉及学校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必须由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党组织书记对决策过程和形式负责,校长对决定的执行和结果负责。

市教育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强力实施党建引领、资源扩充、质量提升、统筹推进、队伍建设、扶贫攻坚和环境优化“七大工程”,我市教育事业呈现出稳中向好、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学校和教育重点工作

4.加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

昌吉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全力推进中小学德育一体化建设。建立了市委常委负总责,分管市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各司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管好课堂、教材、网络和校园思想文化阵地。

不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建立爱国主义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开展“圆梦蒲公英”等教育实践活动30余次。

建立昌吉市烈士陵园、清代粮仓、文博中心等11处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基地。近三年来深入持续开展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时代好少年”、“我与祖国共奋进”为内容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2019年,我市开展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共评选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9名。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做到了有人员保障,有经费保障。

5.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举措和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情况。

昌吉市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建设。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在“七五”普法规划和每年工作要点中将青少年法制宣治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以“法制十进”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中小学普法讲师团”作用,送法进校园,2019年开展法治讲座25场次。做到校校聘有法治副校长,20名校外法制辅导员轮流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讲座。各学校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课、法制教育讲座、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促进未成年人从小根植法治意识。2019年,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利用一周的时间深入开展了“宪法日”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市检察院建立了青少年“一站式”法治教育基地,在昌吉市第九中学建立了“昌吉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利用昌吉市教育微信公众平台、LED屏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大劳动教育实施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五育并举”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昌吉市把劳动教育纳入育人培养全过程,贯通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不断加大劳动教育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五育并举”的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制定《昌吉市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实施方案》、《昌吉市中小学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试行)》、《昌吉市开展中小学研学旅行实施方案》,把劳动教育与校内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融为一体,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劳动教育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生活、生存技能,在动手动脑中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发展,保证劳动教育的实效性和多样性。

按照《昌吉市中小学“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昌吉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持续推进“大阅读、大体育、大艺术、大创客”四大行动 ,组织校园阅读会、体育节、艺术节、创客周等活动,开展中小学生“唱响校园,快乐成长”器乐演奏比赛展演。全市各学校现有民乐队、军管乐队、电声乐队、冬不拉弹唱乐队、合唱团等艺术类社团56个。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为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为95.1%,健康行为形成率为86.3%,全力推进我市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

7.对国家、自治区教育政策、工程和项目,落实配套政策与经费保障情况。

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出台了《昌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昌市教字〔2020〕67号),统一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了《昌吉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近两年来,昌吉市领导积极协调为中小学、幼儿园争取增加编制,通过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和“千名硕士进昌吉”绿色通道等多种渠道选拔教师,先后从外县市选调教师104人,招聘公费师范生7人,人才引进研究生38人,招聘特岗教师107人,控制数招聘教师227人。在已有539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基础上,给新建学校、幼儿园增加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23名,用于招聘保育员、保健医、财务等教辅人员。不断拓宽教师招聘渠道,配齐配强教育教学所需教师、教辅人员。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地方思政课教育教学,推进昌吉市“四位一体”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同心战疫、爱国力行,做有责任担当的人"、"美好生活,劳动创造"、"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扫黄打非•护苗2020"专项行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和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等系列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全员育人导师作用。

落实教育工程项目。2019年昌吉市教育类建设项目31项,其中幼儿园建设项目10个(含新建6个,维修4个),中小学建设项目21个(含维修18个、改扩建1个、新建2个)。项目总投资77815万元,已支付27441.5419万元。截至2019年底,所有维修项目全部完工,新建6个幼儿园主体基本完工,佃坝镇中心校食堂已经交付使用,第十一小学主体完工,第十中学教学楼、多功能厅、风雨操场主体完工,宿舍楼基础施工已完工。

8.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进展与成效情况,重点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和学位、教学、资助“三保障”底线目标实现情况。

制定《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包联制度》,建立五级包联责任制,对特殊学生开展谈心关爱。开展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对全市73名疑似失学儿童进行核查,并建立台账。义务教育阶段农牧区学生入学率达到100%。

落实教育惠民政策。2019年落实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补助约894.88万元,惠及幼儿3196人。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约4310.033万元,惠及学生44047人次。落实普通高中助学资金约698.4775万元,惠及学生6178人次。发放“泉昌情•圆梦助学基金”、“金秋助学”资金55.3万元,惠及大学生103人。动员社会力量捐资助学76.2567万元,惠及学生4822人次。2020年,农村2837名幼儿享受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按2800元/生/年,予以补助资金794.36万元;义务教育阶段 实行“两免一补” 资助政策,按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的标准为39755名学生,补助资金2948.2万元。享受免教材费学生39755人,补助资金453.312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按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上半年补助人数2504人,补助金额198.047万元;下半年补助人数1683人,补助资金123.6125万元,全年合计补助资金321.659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按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上半年补助3725人,补助金额122.95625万元;下半年补助6125人,补助资金199.6125万元,全年合计补助资金322.56875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生均2000元/生/年标准,为1250人补助250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四类(建档立卡、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人员免学杂费惠及学生157人次,补助金额为11.2255万元。为99名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补助入学交通费7.4万元。“泉昌情•圆梦助学基金”资助学生共65人(含考入疆内大学一次性资助5000元/生/年,考入疆外大学一次性补助6000元/生/年),资助金额34.7万元。

9.履行推普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国家通用语言培训,推普脱贫攻坚措施得力,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情况。

昌吉市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人员配备到位。制定了《昌吉市推普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责任。通过集中办班、农牧民夜校、自学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推进青壮年农牧民、进城务工人员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举办了为期4个月的基层干部培训班,对20名村干部进行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高培训。2019年,昌吉市开展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6期,培训学员293人。2020年开展培训班3期,培训77人,举办了中式烹调、中式面点、电工、育婴员、物业管理员等技能培训,培训中把青壮年农民群众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作为重要内容之一,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的能力。

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混合编班、混班教学、混合住宿,全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全方位推进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昌吉市中小学生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通过强化培训、远程自学、校本研修、帮扶结对等方式,不断提高教师特别是少数民族教师、农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组织教师参加普通话测试,督促教师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和教学综合能力,教学一线教师普通话水平合格率达到100%。根据《昌吉市第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市利用电视广播、LED屏、"推普周"宣传海报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推普脱贫的良好氛围。全市各中小学通过举办展览活动、手抄报、专题演讲、经典诵读、教师基本功比赛、知识竞赛、班团活动、街头宣传、"啄木鸟"行动、专栏宣传、新闻报道等形式,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语言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

10.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与各地各校因地制宜相结合,开展在线教育,有效保障中小学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情况 。

统一协调,分类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区、州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在线教学各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形成了“统一协调、全面推进,一校一案、分类实施”的工作思路,指导全市中小学统筹安排在线教学计划和内容,规范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将科学防控知识学习培训贯穿到教育教学活动全过程。

按要求开展线上教学和辅导工作。充分利用好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州教育局、昌吉市庭州名师工作室和学校现有的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发挥网络平台、数字电视、移动终端等特点和优势,结合学段特点,指导学生选择收看电视视频、网络点播或自主学习,教师线上辅导答疑解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

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线上学习时间和内容。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特殊时期的特殊情况,按照昌吉州教育局相关要求,规范各学段课程设置,合理安排课时进度,限时限量安排学生线上学习时长和居家其他实践活动,及时调整作业难度和数量,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及全面发展。

认真严谨做好教学教研工作指导和服务。我市组织中小学各学科教研员、庭州名师工作室成员、州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各学科教研组长认真研究线上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制定和调整学科教学方案;组织名师工作室优秀教师认真研备教案学案,录制微视频推送至学校作为补充教学资源,供学校选择性使用。指导学校和教师利用微信群、QQ群或钉钉群等做实做好在线答疑辅导,落细落实线上教育教学各项工作。

安排巡课调查,规范在线教学工作的开展。发放《昌吉市中小学在线教学工作情况调查表》,深入了解全市中小学在线教学工作关于课程开设、学习平台选择、学生在线学习时长、教师辅导答疑、作业布置与反馈、对一线防疫人员子女和无条件进行在线学习学生的关心关爱措施等具体细节落实情况,指导和督促全市各学校在线教学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全面复课后,制定全市中小学复课工作提示单,对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的各方面工作做具体要求,学校针对线上教学情况开展学情检测及成绩分析,制定学困生帮扶计划,调整教学进度,制定复课后的教学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常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对教师配备、教材使用、课程设置、教学时长以及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常规教研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综合以上,昌吉市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开展扎实,教学效果较好。

(四)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落实情况

11.本级财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6573.71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61366.55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15207.16万元,较上年增长24.78%。

2019年在校人数60565人,其中学前在园人数16645人、小学在校人数29142人、初中在校人数10613人、高中在校人数4165人,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2643.23元。2018年在校人数58049人,其中学前在园人数16058人、小学在校人数27664人、初中10200人、高中4127人,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支出10571.51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071.72元、较上年增长19.6%。

12.落实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并足额及时拨。

落实农村学前幼儿保障经费。根据《关于推进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教育免费双语教育的意见》(新党办发(2016)55号)文件精神,2017年昌吉市制定《昌吉市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实施方案》,实现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全覆盖,建立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保障机制,按时、足额拨付教育经费(2800元/生/年)。

2019年预算标准为乡镇幼儿园(公办及私立幼儿园)生均2800元,其中,自治区补助生均916元,市本级补助生均1754元。书费生均130元由自治区直接支付,交通费补助每园2.2万元,公用取暖费统一标准22元/平方米安排预算。

落实城市学前、公办高中学校生均财政拨款足额到位 。2019年预算安排城区幼儿园生均1800元。普通初中公用经费900元,普通小学公用经费680元。依据新政[2016]102号规定,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调整为初中生均800元,小学生均600元,分担比例为中央80%、自治区6%、市本级14%(初中生均112元、小学生均84元/年)。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11]15号)中明确“在保证落实自治区公用经费标准的基础上,初中学生人数每生每年增加100元的公用经费,小学学生人数每生每年增加80元的公用经费。寄宿生公用经费生均200元”。每校交通费用2.2万元,公用取暖费依据22元/平方米核定。

高中预算安排为市一中生均1500元、市四中、九中生均1200元,普通高中教材费生均670元、住宿费生均600元。

2019年教育费附加收入2647.2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922.48万元,用于教育支出1076.67万元,2020年补拨教育附加费3419万元,合计4495.67万元。

昌吉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整体移交昌吉州,无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附加费40%直接划拨州财政。

(五)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情况

13.2020年底前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落实情况。

昌吉市重视教育发展,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政策精神,2018 、2019年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2018年义务教育教师2363人,年平均工资86390元,年平均奖励性补贴15877元;年平均工资收入102267元;2019年义务教育教师2406人,年平均工资支出92051元,平均奖励性补贴支出15597元,年平均工资收入支出107648元。2018年公务员年平均工资79997元,年平均奖励性补贴16682元,年平均工资收入96679元;2019年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支出83489元,年平均奖励性补贴支出17200元,年平均工资收入支出100689元。我市中小学教师享受与公务员同等标准的改革性补贴、社保、医疗等待遇,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管理模式一致。

14.完善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适当倾斜,并指导学校完善分配办法。

我市教育系统从2009年起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认真执行区、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印发昌吉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昌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昌吉市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绩效工资根据师德师风、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与态度、工作成绩等内容按照一定比例量化积分的办法进行分配,绩效工资的分配向教学一线和艰苦岗位、重要岗位倾斜。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了个性化的绩效考核方案,按时发放绩效工资,完全高中所属高中教师绩效工资参照《昌吉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经过10年的运行,考核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内容更加全面,考核办法更加合理。

(六)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情况

15.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机构建设及经费保障情况,有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

根据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防控儿童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厅[2019]80号)精神和州教育局的(昌州教发[2020]12号)文件精神,昌吉市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昌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讨论稿),成立了昌吉市综合防控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对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视力监测,监测项目包括视力、沙眼、结膜炎等,对起始年级学生入学时的视力进行初步掌握摸排,并计入学生健康档案,及时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应用“新疆学生体质健康网”实现个体、全体视力数据长期动态监测。

16.近视率情况。

昌吉市2018年总体近视率43.45%,2019年中小学生体检人数64070人,近视人数24005人,总体近视率为37.47%(数据依据2018、2019年昌吉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平台数据),下降了5.98%。

(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1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自治区指标,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

2019年昌吉市新建幼儿园6所,预计2020年11月底12月初开园。2020年新建2所幼儿园,昌吉市每所乡镇都有一所中心幼儿园,大的村有分园。

2019年昌吉市共有69所幼儿园,其中公益普惠性幼儿园53所占比77%,全市共在园幼儿数16645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5413占比32.5%。

2020年昌吉市有幼儿园7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7所,民办幼儿园31所,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达到74所(47所公办园,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94.8%,全市在园幼儿16771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8696人,占比为51.8%.

(八)义务教育有保障和均衡发展、质量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18.出台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政策,加快推进城市公办幼儿园建设,拓宽途径扩大城市普惠性学前资源供给。

结合本地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昌吉市出台了《昌吉市教育三年(2018-2021年)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制定了《昌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昌吉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方案》按期完成治理任务。2019年新建6所幼儿园,2020年新建文化西路幼儿园和吐鲁番路幼儿园2所。

昌吉市人民政府逐年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扶持力度,2019年拨付普惠资金463.92万元。2020年认定10所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达到74所(47所公办园,2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达到94.8%。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式,多层面落实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昌吉市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平稳健康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更好推动民办教育发展,提升管控效能。

19.县(市)政府听取研究义务教育工作情况,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情况。

2019年4月,由市长、分管教育副市长对多所学校进行专项调研,组织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代建局等部门召开专项会议,听取并研究义务教育工作情况,共同谋划,统筹研究解决优质教育资源不充分,配置不够均衡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昌吉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昌吉市关于推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当前全市教育工作的重点,强化供给改革,加强统筹协调,注重实效,优化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

昌吉市已将全市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提前预留教育用地,优先保障教育用地供给。

20.各县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情况,规范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昌吉市制定出台了《昌吉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狠抓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落实,将课程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评价等作为重要管理指标,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疫情期间,要求全市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规定课程。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昌吉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实行了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各学校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既有统一的活动内容,如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和校园集体舞,又有各学校自选内容,如足球、篮球、羽毛球等。各学校建立了“体育、艺术2+1项目”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体育、艺术实践活动,逐步使学生掌握相应的体育、艺术技能,形成体育、艺术特长。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昌吉市中小学减负增效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与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对全市中小学开展了学生减负工作调查问卷,反馈结果良好。

21.县市教研机构和学科教研员建设情况。

昌吉市重视教研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11]18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调整昌吉市部分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通知》(昌市党机编发[2015]220号)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昌吉市配备各学科专职教研员27名,兼职教研员45名。

强化教研工作,建立健全教研机构和制度。先后制定了《昌吉市关于中小学教研员的选聘办法(试行)》和《昌吉市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教研员选聘及管理办法 ( 试行)》,择优选拔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能承担教科研工作和发挥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充实到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当中,保证专兼职教研员在教研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完善教研员的管理、考核及退出机制,制定了《昌吉市中小学专职教研员业务考核评价方案(试行)》,主要对专职教研员业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市教育局每年积极选派专兼职教研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教研队伍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进一步发挥好专兼职教研员的专业引领作用。完善三级教研网络,组建了由“庭州名师工作室、专兼职教研员、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三级教研队伍,从引领、指导、普及三个方面满足全市教研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构建“三级三层三阵地”教师培训机制,以市教研室、各级名师工作室(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和学校为主要阵地,对新晋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进行分级、分层、分学科培训。

重视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昌吉市大力推动以“庭州名师工程”为主体的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优秀教师高端培训。2019年外派骨干教师26批次赴疆外参加培训,培训骨干教师384人次;2020年外派2人赴北京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开展为期3个月的研学。积极发挥区州市各级工作室的辐射引领作用,定期开展课例研究和教师培训活动,2019年27个工作室全年开展各类研修和培训活动273场次,培训教师17193人次。2020年各工作室全年开展各类研修和培训活动255场次,培训教师19356人次。在全市课堂教学改革、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质量监测与评价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22.进一步加强统筹,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2019年,昌吉市制定《昌吉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昌吉市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城乡小学发展共同体和中学学区共同体建设工作,组建10个城乡小学发展共同体,2个中学学区共同体,通过城区学校捆绑农村学校,“优质校”吸纳“薄弱校”,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定期召开学校共同体工作推进会,各共同体学校召开例会24次。各共同体学校进行线上联合教研交流活动21场次、有532人次参加。实现共同体内老师资源、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师资培训、教育科研、师生评价等方面相互探讨借鉴,取长补短,推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2020年,昌吉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整合教育资源。成立了昌吉市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昌吉市关于推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建立了市一小、市三小、市五小、市八小、市十小、市十四小、市一中、市九中八个义务教育办学集团;探索“名校+新校”教育集团工作模式,实行均衡配置师资,统一管理方式,统一教育教学活动,打破校际壁垒,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集团优质资源供给丰富,集约利用,有效化解“择校热”和大班额问题,促进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23.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自治区要求,年辍学超过控制线的县(市)数量比上一年度有下降。

昌吉市制定并印发了《昌吉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及《控辍保学包联制度》,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小学学籍巩固率为107.4%,户籍巩固率为99.6%;初中学籍巩固率为101%,户籍巩固率:99.1%。

24.按计划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高工作情况。

昌吉市坚持“科教兴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投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将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印发了《昌吉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昌吉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昌吉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规划》,办学条件极大得到改善,教育质量大幅提升,2014年6月、7月分别接收了自治州、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同年10月顺利通过了国家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

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制订了《昌吉市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创建自治区级教育强市实施方案》、《昌吉市创建教育强市工作规划》等文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2015-2016年,共投入资金31570万元,新建市三小、市五小、市七小、市四中、市九中等学校综合教学楼11栋,新建市一中体育馆。新增校舍面积75033平方米,有效解决了部分城镇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教学和教辅用房面积不足的问题;2016年、2020年分别接受自治区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中小学八项综合差异系数逐年缩小,义务教育均衡水平逐年提高。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2019年启动昌吉市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订了《昌吉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时间表、线路图》;2019、2020年依据教育事业年报基础数据,对照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评价内容及标准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摸底,深入分析,查找不足,完成了昌吉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摸底自查情况报告。

25.统筹规划和落地实施“三个课堂”,系统推进常态化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学区化集团化等多种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

昌吉市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教学服务平台作用,完成以网络基础设施为驱动的建设期到以技术与教育创新融合为驱动的应用期转化,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的生动体现,制定了《昌吉市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2022年)》。2019年应完成41.3套多媒体教学设备配备,目前完成了56套多媒体建设任务;2020年底将完成第十四小学1间录播教室建设任务,现已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采购,到货后即可安装。近一年,三通两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取得较大进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所幼儿园已完成“两平台”数据录入,学校“数字化教学空间”及“创新创造空间”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中小学共购置25套朗读亭,不断提升教师、学生、家长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26.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温馨校园建设,确保2020年两类学校达到自治区标准。

昌吉市制订了《昌吉市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方案(2019-2020年)》、《昌吉市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工作方案》,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目前,昌吉市有乡镇寄宿制学校有6所,分别是滨湖镇中心学校、佃坝镇中心学校、大西渠镇中心学校、阿什里乡中心学校、硫磺沟镇中心学校、庙尔沟乡中心学校,没有乡村小规模学校。2020年申请资金557万元用于农村学校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其中下拨滨湖镇中心学校79.6万元用于60平方米值班室扩建、室内地面维修项目,采购计算机20台;下拨佃坝镇中心学校85.6万元用于新建86平方米水厕和2500平方米简易运动场建设项目,采购计算机20台;下拨大西渠镇中心学校347.2万用于上下水改造和12000平方米运动场改造,采购计算机56台;下拨庙尔沟乡中心学校14.4万采购计算机30台;硫磺沟镇中心学校11万采购计算机23台;阿什里乡中心学校19.2万采购计算机40台。

27.深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有保障情况。

昌吉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统筹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在全市推行城乡中小学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资源有机共享”的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新机制。2019年共同体学校之间共选派179名支教和交流教师(含识字补教教师),采取短期交流与长期支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识字补教、送课下乡、精品常态课展示、联合教研活动、同课异构、统一质量监测分析等形式,促进了共同体教师间互动互学、取长补短,互帮互助、教学相长,举办联合教研活动36场次,同课异构、送课下乡、精品常态课展示共86节,城乡、校际差距进一步缩小,农牧区学校、薄弱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改善,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昌吉市中小学教学仪器、体育、音乐、美术、卫生、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设备、电子图书和纸质图书资料配齐率均为100%,小学生均图书25.23 册,初中生均图书32.78 册。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配备、管理及使用规范。

持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2019年支持学前发展资金1400万元,用于庭州南路幼儿园和23号小区幼儿园;2019年支持学前发展资金使用计划110万元,用于棉纺厂、中山路、六工镇、滨湖幼儿园维修改造;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420万元,用于榆树沟镇中心学校等11所学校维修、设备。2020年申请资金686万元用于农村学校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极大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九)职业院校办学能力与水平提升情况。

(28至30)昌吉市不涉及此项工作。

(十)特殊教育资源优化情况

31.组织成立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自治区标准并显著提高。

按照区州特殊教育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昌吉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9-2020)》,教育、残联、民政、卫健四部门联合成立了昌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特殊教育专家评估小组,对全市义务教育段适龄残疾儿童进行摸排、信息比对,对筛查出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开展入户评估,提出入学安置意见,进行学籍注册,完成入学安置。

对适龄残疾儿童实施一人一案建档管理,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由所在辖区学校制定送教计划,定期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教育部门常态化进行督查、电话回访,确保特殊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2.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特殊教育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按要求完成各项目建设任务。

制定了《昌吉市特殊教育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2019年预算安排特殊教育经费51.6万元,2020年初预算安排特殊教育经费103.2万元。

2019年上级支持特殊教育补助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昌吉市第九中学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一间。

33.人口30万以上县(市)建立特殊教育学校,招收5人以上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昌吉市没有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1间。

(十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情况

34.落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昌吉市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制定《昌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昌市教字〔2020〕67号),按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入学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2019、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无违规招生现象。

35.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扶持制度进展情况。

根据《昌吉市民办幼儿园审批管理办法》(昌市政办〔2014〕12号),深化行政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民办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持续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扶持力度。2019年拨付普惠资金463.92万元。2020年为支持保障民办幼儿园及时复工复课,出台了《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支持民办幼儿园平稳健康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并为全市民办幼儿园无偿提供了口罩、消毒片、测温枪等防疫物资,有效缓解了民办幼儿园资金紧张、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

36.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准入管理规范、过程监管机制健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为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管理,根据《昌吉市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2019、2020年,完成了28所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昌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办园)行为得到及时整治。

(十二)消除大班额工作进展情况

37.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面消除超大班。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逐步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超规模问题。按照《昌吉市教育布局三年规划方案(2018—2020)》、《昌吉市教育“十四五”期间基本项目建设规划》,预计投入331850万元。计划建设8所中小学,规划建筑面积39920平方米。“十四五”期间,落实新建市十一小、市十五小、市十六小、市十八小、市十九小五所小学,建成后可提供学位7290个;落实新建市六中、市八中、市十中三所中学,可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位8800个。以上学校建成后,共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6090个(含已建成的市十一小),可以有效解决昌吉市义务教育大班额、超规模问题。

3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目标按时实现,毛入学率显著提升;推动加快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

2020年,昌吉市初中毕业生5891人,已经升学5767人,未升学124人,其中,因病不能入学12人,其他原因未升学 111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为94%。高中毕业生4781,已经升学4560人,未升学221人,其中,复读人数127人,参军4人,因病不能入学14人,就业1人,其他原因未升学75人,目前准备安排统一培训。

昌吉市3所高中共计84个班,4106人,普通高中由昌吉州教育局统一招生,不存在大班额问题。

(十三)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39.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工作进展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自治区《2020年对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通知》及《自治州2020年对县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价的方案》相关要求,昌吉市认真研究,由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各部门统筹协调,各司其责,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形成《昌吉市关于落实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昌吉州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昌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统筹合力推进,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成立了昌吉市履行教育职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昌吉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召开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专题会议,与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昌吉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成员单位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不断提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水平。

40.强化教育督导,明确承担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的机制,确保其独立行使督导职能。

我市成立了昌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率。在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实现了学校、幼儿园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全覆盖,确保了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序推行。2020年,根据督导要点,开展校园安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办园行为等各项督导工作,为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打下扎实的基础。

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将督导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9年安排督导专项经费10万元。

41.配备专职督学,责任督学覆盖所有中小学校。

根据《关于将昌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更名为昌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昌市党机编发〔2016〕25号),核定事业编制5名,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明确了教育督导职责。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昌吉市成立以市委常委、教育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昌吉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昌吉市中小学责任督学基本职责及挂牌督导办法》、《昌吉市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规程》等管理制度,细化了责任督学的聘任、管理、培训、考核和定期交流制度。从社会各层面聘任了各类专家督学、专兼职督学共108人,充实了督导队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划分为13个督学责任区(中小学8个,幼儿园5个),每个责任区选定区长和副区长,每所学校(幼儿园)都在校门外悬挂了责任督学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责任督学采取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通过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不断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行为,提高办学(园)水平。

(十四)学校和网络安全防范工作落实

42.加强学校应急避险演练,寄宿制学校尤其有低龄寄宿生学校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园欺凌等工作情况。

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昌吉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为主线,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做到定人、定点、定任务。师生熟知演练流程和职责,与辖区警务站联勤联动,定期组织师生开展防暴应急演练及应急疏散演练,提升现场处置及突发情况应对能力,增强了师生逃生自救能力,有力地保障了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维护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扎实开展常态化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各学校每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平安稳定发展。

4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落实情况,专职保安员落实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教育”、“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护校安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有力地保障了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维护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落实专职保安持证上岗,保安配备率100%。

44.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领导责任制建设情况,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以及宣传教育情况。

昌吉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抓好网络安全工作,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在良好的网络环境下健康快乐成长。不断加大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投入,改善校园的安全设施条件,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昌吉市教育系统无重大网络舆情、重大事项发生。

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昌吉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但对标新时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要求,我市教育还面临不少挑战,存在着诸多短板。如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不足和高中特色办学不够凸显是我市教育的两大短板;存在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结构性短缺问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范,民办幼儿园招生等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需进一步妥善解决。

昌吉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自治区教育大会决策部署,以率先在全州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公平优质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补长教育短板,推动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很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努力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生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谱写新时代昌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篇章。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

责任编辑:陶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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