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约婚姻登记申请的公告
2021-09-05 17:13:03
来源:昌吉市婚姻登记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民政部《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等文件精神。昌吉市婚姻登记处实施婚姻登记预约制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行登记总量控制。电话预约实行提前一天预约制度。每日开通三个窗口登记和一个电话预约(档案查询、疏导人员)窗口。
二、实行预约登记制度。结婚登记、补领补办结婚登记,电话预约时间段后,双方当事人带全资料在规定时间段方可办理。根据《民法典》离婚登记相关规定和全国婚姻登记系统认证,离婚登记电话预约后,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段提出离婚申请登记,30天后带全资料在规定时间段方可办进协议离婚。
三、强化提前告知程序。预约电话和窗口工作人员会提前告知当事人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材料,尽量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
四、实行分时段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处制定每日预约登记本,按照业务设置合理时间间隔原则,安排当事人在不同时间分时登记。
五、暂停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和结婚颁证等服务。
预约电话:2521957,语音咨询电话:2508520。
昌吉市婚姻登记处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