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征兵通告

2023-12-09 20:20:19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字体: 打印

广大适龄青年:

2024春季征兵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男兵:即日起至2024210;

女兵:即日起至2024210日;

无论是否报名,都应进行兵役登记,否则,将影响大学报名录取。

二、征集对象

男兵:重点征集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龄为18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男兵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

女兵:重点征集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822周岁。

三、征集条件

(一)政治条件: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二)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优抚政策

1.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退出现役的转业军士、复员初级军士和义务兵均可享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2.有机会考取留疆干部。目前,自治区每年都要在驻疆部队士兵中大量定向招收基层党政机关干部到伊犁及南疆三地州工作。

3.可以优先参加司法干警录用。自治区每年都以退役士兵为主体,进行基层公检法机关定向岗位招考,考取后享受公务员待遇,并送到内地各大政法院校进行培训或学历教育后上岗,即带薪上学,定向就业。

4.享受自主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安置条件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国家3年内免征营业所得税。退役士兵在退役后2年内均可享受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5.享受义务兵优待金。以昌吉市为例,义务兵优待金为每人每年1.2万元,每年由民政部门一次性全额发放到应征青年家庭。

6.享受退役安置补偿金。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军士(含应征入伍的昌吉籍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标准:基数3万元+服役年限×2千元;服役5年内的军士标准:基数3万元+服役年限×2千元;服役6年至11年的军士标准:基数3万元+服役年限×3千元;服役12年以上的军士标准:基数5万元+服役年限×3千元。

7.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8.享受学费或助学贷款国家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实报实销或对已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实报实销。

9.享受国家资助复学学费。国家对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实报实销。

10.享受社会保险金。参军后,兵龄视同于社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而且依据《军人保险法》规定,义务兵的伤亡、医疗两种保险免除个人缴费部分。

五、参军流程

121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报名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报名完成后打印《男(女)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提交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确认。

2.普通高校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报名网(http://www.gfbzb.gov.cn)报名,确认、填写 、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所在学校人民武装部(保卫处),高校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还学生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报名人员参加身体初检、政治考核初审。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广大适龄青年,你们的人生将因军旅生涯而更加光彩,强军之路将因你们的参与而更加辉煌。

六、联系方式

昌吉市乡镇街道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建国路街道

  15199666040

北京南路街道

  17683780061

延安北路街道

  13779267444

绿洲路街道

于志权 15559339033

宁边路街道

  15899066689

中山路街道

沈世超 18509942335

六工镇

  13899605111

滨湖镇

尹建忠 15001657779

佃坝镇

黄文涛 15274629925

大西渠镇

  15699232334

二六工镇

  15809946662

榆树沟镇

  13139665801

三工镇

闫凤友 13999369915

硫磺沟镇

何遂平 13899647920

阿什里乡

拜依肯 18199279297

庙尔沟乡

  17809949807

昌吉市征兵办公室

刘玉龙 13031331788 0994-4963310

 

昌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3126

责任编辑:刘爱军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