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涨了!11月底前发放到位
2024-11-25 09:50:39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从678元/月提高至712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从507元/月提高至568元/月;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690元/月提高至820元/月。
责任编辑:陶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