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第一话丨依法行政 复议为民 一起来了解“行政复议”
嗨!大家好
我是来自昌吉市司法局的
普法宣传员“小司”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已于2024年1月1日起与大家见面了
那它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哪些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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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你经营的餐厅卫生不达标,需要取消资质;你突然收到交通违法信息,但在信息提示路段内你并没有产生违法行为……别担心,小司今天带你了解行政复议。
什么是行政复议呢?简单来说,就是你认为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侵害或者你觉得行政执法单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对该行为进行审查,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那申请行政复议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首先,我们应该确认所复议的事项是否满足行政复议的范围,若能满足,申请人从收到行政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昌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提交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写明申请日期的复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文书或其他必要的材料。若不能明确,也可咨询昌吉市司法局电话0994-2517330,也可以前往昌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审查监督科进行现场申请。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具有受案范围广、方便快捷、不收取任何费用等优点,绝大多数情况下,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好了,今天的小司说法就说到这里,如果大家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昌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旭 胡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