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2025年春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5-02-14 17:40:04 来源:昌吉市零距离
【字体: 打印

各位家长朋友:

为满足适龄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需求,近期昌吉市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将面向全市适龄幼儿开展春季招生工作。本次春季招生采用现场报名与电脑摇号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2月17日,10:00--19:30

(二)报名方式:家长到发布空余学位的园所现场报名

(三)随机抽取家长代表时间:2025年2月18日上午

(四)电脑摇号派位时间:2025年2月18日下午

二、招生范围

昌吉市公办幼儿园招收以下年龄段身体健康、能适应集体生活并完成年龄范围内规定的计划免疫针次的适龄幼儿。

小班:202091-2021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201991-2020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201891-20198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三、报名条件及准备材料

符合入园年龄的适龄幼儿,申请在我市城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程序在报名时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第一类:有城区户籍且有房产的

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有昌吉市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分以下两类情况: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持有本市城镇户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有房产且实际入住,需提供①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幼儿出生证、④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⑤幼儿预防接种本。

2、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持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有房产且实际入住,需分别提供①监护人户口簿、②幼儿户口簿、③监护人身份证、④结婚证、⑤幼儿出生证、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⑦幼儿预防接种本。

第二类:有户籍无房产或有房产无户籍的

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有昌吉市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无昌吉市户籍、有城区房产且实际入住的,分以下两类情况:

1、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有昌吉市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的,需提供①监护人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幼儿户口簿、④幼儿出生证、⑤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与租住房屋地址相符合的居住证、⑥房屋租赁合同、⑦幼儿预防接种本。

2、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无昌吉市户籍、有城区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需提供①监护人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幼儿户口簿、④幼儿出生证、⑤幼儿预防接种本、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

第三类:三代同堂家庭

法定监护人、幼儿及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三代共同在城区居住且有昌吉市城区户籍的,需提供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②三代在同一个户籍上的户口簿、③幼儿父母身份证、④结婚证、⑤幼儿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房管部门出具)⑥幼儿出生证、⑦幼儿预防接种本。

第四类: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法定监护人及幼儿为非本市户籍,在城区内租住房屋或经商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①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与租住房屋地址相符合的居住证、②房屋租赁合同、③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④监护人身份证、⑤幼儿出生证、⑥幼儿预防接种本。

第五类: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

此类人员需提供①监护人户口簿、②部队或单位工作证明、③幼儿户口簿、④幼儿出生证明、⑤幼儿预防接种本、⑥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附契税发票。

四、录取

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若报名幼儿数未达到计划招生数,直接录取;若报名幼儿数超出招生计划数则进行电脑摇号派位。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各幼儿园要安排熟悉招生政策的教师接听招生咨询电话,要耐心、细致、准确解答家长的疑问,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平稳。

2、家长报名时请务必仔细核对,确保资料真实可信,以免影响审核。

3、招生结果经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确认签字后,通过“昌吉市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统一发布。

4、学位派位成功后,家长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由房管局、公安局、幼儿园等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房产资料和户籍资料造假的,取消入园资格,同时报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未派位成功的幼儿,家长可联系周边民办幼儿园报名就读。

5、幼儿园正式开园前,由昌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安排幼儿进行健康体检,具体体检时间由所在幼儿园负责通知,体检合格方可入园。

教育局咨询电话:0994-2280517  0994-2365036 

监督邮箱:1337932934@qq.com


附件:2025年春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昌吉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2025年春季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昌吉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王亚乔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