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一男子驾驶“报废车”上路 交警:罚款+吊销驾照+扣留机动车!
违法曝光:
3月16日12时,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S203省道设卡点检查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被执勤交警挡停后例行检查,民警核查人员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辆三年逾期未审验,最后审验日期是2022年10月10日,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驾驶员存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货运汽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规定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01安全隐患大
02环境污染大
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03违法行为多勿拿生命开玩笑!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必须依法进行报废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谨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