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一人“非法改装”车辆被查
“非法改装”车辆对交通出行环境构成很大的安全隐患。这不,昌吉市交警出手了!
下面就来曝光一起“非法改装”车辆:
01新B***M

驾驶人:高某
查获路段:昌吉市南公园路段
改装部位:排气、轮毂、尾翼、大灯
再次强调!!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非法改装车辆大多存在改变电路、底盘结构、刹车系统等行为,安全隐患重重:
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炸街”一族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极速前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为了“享受”速度带来的刺激,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让行人担惊受怕,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夜深人静的时候,刺耳的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为追求速度的快感,忽视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对非法改装说不!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