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0〕19号)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0〕19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9]38号)以及《自治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1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场监管局代拟了《昌吉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和《昌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0年4月28号至5月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泛征求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工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税务、统计、行政审批、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按照反馈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7月2日向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
2020年7月16日,经昌吉市九届人民政府第三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批准实施。
方案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四个方面内容;联席会议制度分主要职能、成员单位、工作规则、工作要求以及各成员单位组成人员名单四个方面内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够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对一般监督检查事项实行“清单之外无检查”,依法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进行检查、督察、考核,给企业宁静时间生产经营。
名词解释:
“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双随机”: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