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四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6号)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根据昌吉州预案修订要求、《昌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和政府部门机构改革调整、职能合并、人事调整等原因,昌吉市应急管理局对《昌吉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昌吉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昌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并征求23个部门和1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建议。
二、修订重点
本次预案修订重点对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了更新,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各小组的职责,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启动和响应,进而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征求意见采纳的情况
本次共收集征求意见回复函33份,其中民政局反馈意见建议3项,发改委反馈意见建议1项,已全部采纳,反馈内容如下:
1.民政局
《昌吉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是将2.3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中的民政局职责“保障受灾的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改为“保障受灾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二是将2.4.4.1 内容中“发改委、民政局负责提供民政救援物资保障”修改为“将民政局去掉”。
修改原因:民政局在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时,救灾救济工作职责整体划转至应急管理局,救灾仓库移交至发改委,因此,民政局无法提供民政救灾物资。
《昌吉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2.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中民政局职责“负责善后处置工作”改为“负责协调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以上3条意见建议已采纳。
2.发改委
《昌吉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将(三)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中发改委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的协调供应”改为“负责应急救援救灾物资的协调供应。”修改原因:根据部门职责不承担组织抢险救援设备、物资、器材的供应。
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以上1条意见建议已采纳。
咨询单位:昌吉市应急管理局
联 系 人:兰 蓉
联系方式:0994-2590128
单位地址:昌吉市新区综合办公楼石河子西路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