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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项目(1-4标段) 施工监理询价采购公告

2020-01-15 21:49:42 来源:昌吉市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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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昌吉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昌吉市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项目(1-4标段)施工监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 :昌吉市公安局

二、采购文件编号﹕CJSCG-FW202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项目(1-4标段)施工监理

四、项目内容:第一标段:对昌吉市区乌伊路(屯河路-西外环)进行道路标线;第二标段:对昌吉市区文化路、红星路标牌标线维护、乌伊路(西外环-北绕城)标线维护;第三标段:对昌吉市区部分道路交通信号灯、信号灯杆、信号灯主机进行维护;第四标段:对市区部分道路标线、道路标牌进行零星维护。

对以上施工内容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监理。

五、采购预算:控制在人民币99000.00元以内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须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以招标当天现场签到为准。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件,以备监督人员现场查验:

(1)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以上(含级)资质的投标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保证金:询价现场密封提交(支票或现金)。

(5)投标单位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投标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质查验证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证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单位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八、询价文件售价(元): 0

十、保证金缴纳

1、保证金:缴纳人民币0元整。

九、询价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将于2020年119上午10:30分在昌吉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长宁路17号)开始,参加询价的投标单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逾期送达的密封报价不予受理。

十、报价要求

1、投标单位报价按照采购预算价控制价格以内报价:

2、询价采购无需做投标文件。报价单需密封提交,报价单填写需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并加盖公章(报价单:一式两份)。

3、投标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

不符合以上报价要求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若对询价采购清单中所列货物的参数规格及要求有异议或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在开标前可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如投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询价文件。一经进入询价程序,即视为各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十一、成交原则

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如果不同投标人在同一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服务、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则由采购单位代表决定最终成交方式,即直接确定成交单位或由投标单位抓阄确定。

注:如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经询价小组质询后不能再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说明理由但询价小组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30%。工程完成初验完支付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服务期限:按照项目合同时间进行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

4、供货地点: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定地点。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联系人:田野

联系电话:18699440003

地址:昌吉市公安局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 张君玲

联系电话﹕0994—2528512

联系电话﹕0994—2528713 

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一楼(长宁路17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昌吉市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胡察

监督投诉电话:0994-2528509

地址:昌吉市财政局五楼(长宁路17号)

项目参数列表.doc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月15

责任编辑:昌吉市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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