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建议】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索 引 号 | CJS001/2024-00021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昌吉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4-04-10 20:09:57 |
| 名 称 | 【征求意见建议】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意见建议 公开 昌吉市 第二 二批 乡镇 街道 行政处罚 事项 | |
| 来 源 | 昌吉市政府网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关于印发〈自治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昌州政办发〔2023〕38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司法局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市落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54号)起草了《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4年5月10日前,书面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昌吉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994-2357025)。
附件:1.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
3.关于印发《昌吉市落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54号)
昌吉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
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乡镇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权力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3)3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新政发〔2023〕31号)《关于印发〈自治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昌州政办发〔2023〕38号)《关于印发〈昌吉市落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5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目录。
二、主要内容
对28项由市直行政部门承担的职权分配至10个乡镇、6个街道具体承接。
附件2.昌吉市第二批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赋权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请点击链接)
附件3.关于印发《昌吉市落实乡镇(街道)承接行政处罚权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54号)(请点击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