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 马 德 |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市长 | 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和政府党组工作,主管审计工作。 |
| 马建明 |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统筹经济工作、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口援疆、能源、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税务、自然资源、统计、政策研究(深化改革)、政务公开、政府系统机要保密、档案、外事、机关事务管理、“一市两区”产城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国防动员、兵地融合、国有企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国防动员办公室、国有企业。 联系兵团、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和市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税务局、区内外驻市机构。 |
| 王昭昭 |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做好对口援疆、招商引资工作。 分管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 联系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 王 骏 |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军民融合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抓好国防动员、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等工作。 分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马建明同志分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市人武部、驻市部队。 |
| 吴黎光 |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商贸流通、工业、信息化、通信、园区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抓好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发展等工作。 分管市商务和工信局。协助马建明同志分管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国有企业。 联系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在昌各通信企业。 |
| 梁 爽 |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头屯河生态治理综合开发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抓好规划、自然资源工作。 分管昌吉头屯河生态治理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协助马建明同志分管市自然资源局。 |
| 陈 斌 | 昌吉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昌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二级高级警长 | 负责公安、司法、国家安全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昌吉市法学会。 |
| 司睿吉•克力木 |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市残疾人联合会、总工会、团委、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民主党派、伊斯兰教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 |
| 孙晓雷 |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科学技术、数字化发展等工作。协助马建明同志抓好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工作。协助吴黎光同志抓好商贸流通、工业、信息化、通信、园区等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数字化发展局。协助吴黎光同志分管市商务和工信局。 联系市科学技术协会。 |
| 史建杰 |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 负责住建、城市管理发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各类自然灾害救济)、电力等工作。 分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局)。 联系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局)、国网昌吉市供电公司。 |
| 李晓佳 | 副市长 | 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教育(民族语言文字)等工作。 分管市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教育局(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联系市烟草专卖局、邮政寄递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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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力比亚提•库瓦尔 |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