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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2017-10-15 12:41:10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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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昌吉市卫生局管理,机构规格为股级事业机构。
人员编制:
年末编制人数43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3人。实有在职人数40人,2016年调出1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事业在职40人,工勤在职人数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退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职责任务:
(1)负责社区卫生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检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负责社区卫生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负责社区医疗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社区现场救助。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病病历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4)、负责社区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
(5)、负责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人群与重点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纳入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第三部分 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额为10,616,330.86元,其中: 
1、财政补助收入4,837,452.2元,占总收入的45.57%其中:2080505款163,323.2元 2100301款4,524,129元,2100601款150,000元。
2、上级补助收入3,134,701元,占总收入的29.53%%
3、事业收入2,644,177.66元, 占总收入的24.9%。
2016年支出总额7,788,580.16为元,其中:
1、基本支出5,093,599.63元,占总支出的65.4%,2080505款 163,323.2元;2100301款 4,930,276.43元 ,
2、项目支出2,694,980.53元,占总支出的34.6%。包括2100301款 2,619,180.53元 ; 2100601款75,800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4,837,452.2元,上级补助收入3,134,701元,事业收入2,644,177.66元。
2016年收入总额为10,616,330.86元,比上年增加了2,433,331.12元,增加29.7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收入增加。 
1、财政补助收入4,837,452.2元,占总收入的45.57%其中:2080505款163,323.2元 ;2100301款4,524,129元;2100601款150,000元。比上年增加230,691.2元,增加5.01%。年初预算4,654,033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3,419.2元,增加3.94%,基本持平。
2、上级补助收入3,134,701元。
3、事业收入2,644,177.66元。
4、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元。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额为7,788,580.16元,比上年增加18,489,825.35元,增加31.15%,原因为本年收入增加,药品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5,093,599.63元,2080505款163,323.2元。包括2100301款4,930,276.43元。
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3,599.63元(工资福利支出3,488,234.33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446,381.87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6,096元);年初预算4,654,033元,比2015年初预算增加1,465,523元,增加45.96%。原因为2016年调整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元。
2、项目支出2,694,980.53元,包括:2100301款2,619,180.53元,2100601款75,8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4,980.53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年初结转和结余224,31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09,460.6元。其中:
1、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元;
2、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409,460.6元,包括:2100301款2,335,260.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9,460.6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5524.13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支出5524.13元,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5524.13元(2)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年末公车保有量1辆(救护车1辆)。比2015年减少9,438.44元,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压减“公车”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4、会议费支出0元,上年数为0,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2016年总收入决算数 10,616,330.86元元 ,比上年增加2,433,331.12元  增加29.74%。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4,837,452.2元 ,比上年减少230,691.2元 ,减少5% 主要原因是一人辞职。(2)上级补助收入 决算数3,134,701元,比上年增加277,473元,增加9.71%。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及增减原因分析说明(预决算差异分析)
2016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4,654,033元,支出决算数为5,093,599.63元,增加409,566.63元,增幅2%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费用支出2016年数为0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价值132,210.00元;房屋2000平方米,价值5,876,818.56元,其他固定资产2,365,469元。年末固定资产为8,374,497.56元,年末流动资产价值3,666,099.09元,年末资产总额12,040,596.65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了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对项目资金进行了单独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资金往来清楚,加强了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和监督,严禁挤占、挪用、滞留,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服务中心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收到项目资金中医药民族医专项资金15000元整,当年支出75800元,用于中医馆购置专业设备,年末结转结余74200元。我中心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把关,把每一笔支出落到实处,不占用,挪用资金,更好的服务当地群众。

八、政府采购情况

    单位政府采购计划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万元;实际采购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九、无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205(类)02(款)01(项):学前教育。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10月10 日

附表: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三公经费

2016年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决算报表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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