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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八年昌吉市财政总决算编报说明与分析

2019-08-13 19:44:58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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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昌吉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经过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了结构性减税和国家紧缩政策变化等带来的不利影响,完成了财政预算收入任务,财政收入继续实现了平稳增长。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在供需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强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努力筹措调度资金,保障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及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稳定了对“三农”、教育、科技创新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弱势群体以及惠及百姓的重点民生支出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2018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分析

2018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18572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683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9421万元(税收198801万元、非税220620万元),较上年(421080)减少165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0.39%;上级补助收入202543万元(返还性收入9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9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0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7132万元;调入资金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4006万元(置换债券24406万元、新增债券19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23534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1127万元,与上年(88003)同比增加6312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1.73%;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87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508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8140万元(专项置换债券4140万元,专项新增债券74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0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二)按预算级次划分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849539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634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4014万元(税收170272万元、非税203742万元),与上年(378853)同比减少483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28%;上级补助收入202543万元(返还性收入954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992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07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13751万元;调入资金2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24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4006万元(置换债券24406万元、新增债券196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21509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35931万元,与上年(67781)同比增加6815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0.54%;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987万元;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3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8140万元(置换债券4140万元,新增债券74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06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按照决算填报口径,实行州级统筹,县(市)一级不反映。

2.高新区全年预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903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48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407万元(税收收入28529万元、非税收入16878万元),与上年(42227)同比增加3180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7.53%,上年结余结转338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2024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5196万元;与上年(20222)同比减少5026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4.85%,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504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部门完成情况分析:

1、国税区县级税收收入完成82971万元,与上年(88460)同比减收548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6.21%

2、地税区县级税收收入完成115830万元,与上年(130124)同比减收14294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0.98%

3、财政非税收入完成220620万元,与上年(202496)同比增加18124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8.95%

具体税种分析如下:

增值税累计入库69343万元,与上年(76600)同比减收7257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9.47%。减收原因:主要是变压器制造企业业务重点由内销转向出口,入库税收减少、出口退税增大,加上2018年进项发票抵扣额度大于去年同期,以及由于电线线缆厂企业原材料铜、铝价格波动较大出现大批未履约订单和亏损订单,导致该行业增值税大额减收。

企业所得税累计入库21128万元,与上年(24377)同比减收324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3.33%。减收原因:制造业的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受线缆行业影响,铜铝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购买原材料成本升高,利润下降,导致企业所得税小幅度减少。

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19586万元,与上年(19991)同比减收405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03%。减收原因: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受个税新政影响以及股息、红利所得带来的减收。

房产税累计入库14268万元,与上年(14696)同比减收428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91%。减收原因:昌吉市政府将名下资产有偿提供给昌吉市绅誉商贸有限公司,上年该公司累计入库1716万元, 本年无此项收入(一次性收入),导致房产税同比小幅下降。

土地增值税累计入库8846万元,与上年(21183)同比减收12337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58.24%。减收原因:主要是各房地产企业开发新楼盘较少,房屋交易量较上年明显下降。导致土地增值税同比大幅减收。

契税累计入库15170万元,与上年(18769)同比减收359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19.18%。减收原因:一是受契税税率下调影响,税收有所下降。二是房地产企业开发新楼盘较少,现有存量房已销售接近尾声,房屋交易量也有所下滑,导致契税整体有所减收。

2018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示意图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892949万元。

(一)按四本预算分解为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6612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619915万元;较上年(559799)同比增加60116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0.74%。上解上级支出1690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9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24418万元。

2. 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23160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25662万元;与上年(96304)同比增加129358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134.32%,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594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106万元。

(二)按预算级次分解为:

1.市本级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83483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620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支出5790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908万元(体制上解支出700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90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44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21432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0984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448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06万元。

2.高新区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5811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4083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1728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2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1460万元。

2018年昌吉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表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收入918572万元;2018年全年实际完成地方财政支出89294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5623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14701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10922万元)。

(一)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实际完成683126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支出实际完成66124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1885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13928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79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实际完成2353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完成231602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738万元(市本级滚存结余773万元、高新区滚存结余296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实际完成1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实际完成10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0万元。

四、公共预算结转的说明

昌吉市公共预算结转21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48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476万元,其他支出13928万元。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说明

2018年年末人数为8914人,与上年同比减少26人,减少原因是调出人员、新增退休人员。其中:2018年在职人数8905人,与上年同比减少24人;离休9人,与上年同比减少1人(原因是离休人员死亡)。

六、2019年昌吉市财政主要工作任务

(一)研究国家政策 抓住发展机遇 促进发展进程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和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做好保稳定、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持续促进社会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密切关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研究国家和自治区经济政策走向,努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人文环境改善。三是稳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向新阶段,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利用好财税金融政策引导支撑作用,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全域旅游,促进改善惠民生事业发展。四是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支持精准脱贫;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美丽昌吉。

(二)做好收入征管 改善收入质量 提升收入水平

一是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税秩序的统一性和财税政策纪律的严肃性,依法依规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扶持企业发展,积极涵养税源。做好非税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过渡期间衔接工作。严禁越权减免税、缓缴税、豁免欠税以及采取先征后返、奖励等措施变相减免税。二是加强国有土地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拆迁腾出土地出让力度,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土地出让金收入足额入库。三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特别是土储专项债和棚改专项债资金,用于支持重点领域民生项目建设。四是坚持预算收入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保障民生支出 支持重点项目 落实绩效管理

一是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着力支持区、州、市重大战略决策,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积极促进就业创业,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同时不得设定过高民生保障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压减编制外聘用人员数量和薪酬保障标准,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压缩部门非重点项目支出,坚持“三公”经费零增长机制,腾出财力用于“三保”支出。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对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业务费、培训费、奖励资金等经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需要进行统筹分配,主要用于保障重点项目支出三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待支持的领域。

(四)深化财政改革 规范信息公开 加强资金监管

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突破重点改革任务。二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夯实预算执行管理基础,完善国有资产和会计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是建立预决算信息规范化公开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政府债券信息要全部依法公开。四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各类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是全面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加强金融监管 严控债务规模 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债务风险意识,正确处理风险防控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严禁新增政府隐形债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高利贷等违法活动。做好普惠金融服务经济实体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严格落实《昌吉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管理办法》,建立跨部门联合管控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债务监管责任,建立项目全周期监管约束机制,提高主管部门债务风险责任意识。三是坚持“政府举债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原则,强化政府债券资金绩效管理,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坚决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

昌吉市财政局

O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2018年度昌吉市社会保险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昌吉市2018年财政总决算报表.xls

昌吉市本级2018年财政总决算报表.xls

昌吉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doc

昌吉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昌吉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昌吉市2018年政府债务情况说明.doc

2018年昌吉市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xls

2018年昌吉市新增债券使用情况明细表.xls

昌吉市2018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昌吉市2018年社保基金决算公开表.xls

昌吉市2018年社会保险支出绩效报告.doc

昌吉市2018年社保基金收支决算情况的说明.doc

昌吉市2018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责任编辑:昌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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