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为什么政府购买岗位也有差别待遇? | ||
来信时间: | 2020-03-27 | ||
信件内容: |
为什么同样是政府购买待遇却不同,为什么别的单位却有绩效,而我们就没有,2年没有绩效工资,第一年2018在社区(3-11月)因为不在12月的工资名单中,辛辛苦苦干了9个月就没有绩效,平均3-4天就要值一次班,9个月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有说法吗,现在是教育系统的政府购买,一样也没有,这样对吗,要有大家一起有,要没有大家就一视同仁。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4-0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昌吉市教育系统于2018年3月根据政府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面向社会招聘了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教师及教辅人员。关于待遇问题:第一,根据学历情况,参照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进行测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每月7217.08元(本科学历),保育员工资待遇每月6617.1元(大专学历),工资待遇包含津贴、五险一金中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第二,根据昌市党财领(2018)3号会议纪要,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只发放工资、五金及取暖费(以上三项的标准都是参照正式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的)即同工同酬,没有其他待遇。第三,根据昌市绩发(2019)1号文件第四款第五条规定,非在编人员的绩效奖金发放中没有教育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发放的规定。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了相关情况,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待遇问题进行了解读。在与您的电话回访中,您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吴连瑞,电话:0994-228432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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