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出租车的份子钱 和欺骗 | ||
来信时间: | 2020-03-28 | ||
信件内容: |
我大包的私人出租车 一天150元 除道路有偿使用费是车主的 其余的费用都是我的 一个月4500元 疫情期间 二月?️的份子钱 车主要走了 现在要三月份的份子钱呢 4500元 我说政策不是这样的 他说他不管政策 我该怎么办 还有一个问起 我的车主 我才知道他三年前酒驾 吊销了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 欺骗了我 把车包给了我 对我造成了很多不便 我想和他终止合同可以吗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4-09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交通运输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本人大包的是私人出租车,车主要二月、三月的承包费,每月4500元,车主不管政策。 您营运出租车属于通力公司托管车辆,非公司化车辆。昌吉市交通运输局客管处和您联系,又和通力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沟通,通力公司负责人分别对两名主、从业驾驶员谈话,主业驾驶员李红军同意免去承包费共4500元(实际应免2000元,王金宏2月作为通力公司应急车辆营运10天),双方同意达成协议。 不存在欺骗承包问题,据车主李红军讲述,2018年1月30日,与您签订了车辆承包合同,约定了承包费用及双方应该履行的责任义务。在签订承包协议前,车主李红军给您说明了因为自己有酒驾的行为,被交警部门吊销了驾驶执照,所以无法再继续营运,所以将车承包。 关于您与主业李红军是否终止承包合同一事,两人表示协商解决。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交通运输局法制科,联系人:石红震,电话:0994-226797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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