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 暖气一直不达标,采暖费如何缴纳 | ||
来信时间: | 2020-03-31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市领导: 想咨询暖气费不达标应该如何缴纳暖气费,且有相关测温记录。还望予以答复。 2018年12月11日,华电上门测温记录,卧室13.8度;2018年12月28日,华电上门测温卧室15.4度;2018年12月31日,华电上门测温卧室15.4度;2019年1月2日,华电上门测温卧室16.1度;家里从2018年12月到2019年1月,温度一直未达到昌吉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20度达标温度。不达标温度长达两个月,多次和热力公司沟通暖气费,都未得到满意答复,热力公司一直要求全额缴纳暖气费,但我认为并不合理,请政府部门给与相关答复,应如何缴纳2018年度--2019年度采暖费。 |
回复部门: | 昌吉市 | ||
回复时间: | 2020-04-27 | ||
回复内容: |
您好: 感谢您关注市长信箱,您反映的问题,我市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市城管局供热燃气办受理后,迅速安排华电热力公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建国路蓝山国际2号楼3单元302室入户查看,对2号楼管道、阀门等设施及您家中分水器、阀门、滤网一并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发现2号楼3单元302室暖气系统堵塞,造成一段时间低温。 关于您反映《暖气不热如何缴纳采暖费》的信访问题,经协调华电热力有限公司与您自愿协商减免采暖费事宜,于2020年4月2日,一并缴纳了2018-2019 年度采暖费1851.64元,2019-2020年度采暖费2468.84元,共计缴纳两个采暖期费用4320.48元。 2020年4月2日,经电话回访,您表示对处理意见满意。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昌吉市城市管理局供热燃气办,联系人:朱志瑞,电话:0994-65281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昌吉市市长信箱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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